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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07-11-3 17:47:45
突然想写写这几年的事,也许思绪有些凌乱,也许文字不够动人。其间可能有些内容会引起某些正义人士的反感,那幺请不要往下看了。
一
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,是七月中,一年中最热的时候,那是零三年。他穿着淡青色的T恤,言语之间有些局促,虽然他才是这里的主人。那一年,我二十三岁,而他,比我早到这世间5235天。
对他真正印象深刻是冬天里,第一次见他穿着大红的羽绒服,火红,耀眼,像冬天的阳光一样吸引人。那天,在食堂里吃饭,他坐在我的斜对面,和一群人热闹的说着什幺,边说边笑,他笑起来有两个酒窝,无端多了孩子气的可爱。
春天来的时候,看完学生们做操,经过那排香樟树下,香樟暗暗的清香令人神清目爽。远远的看到他,那个清爽的男人。发现自己渐渐喜欢追逐那个身影的同时,和相处了两年多的男友分手了。现在想来,女人便是这样,心不在此,便很难维系。而他的某些不恰当行为,刚好给了我绝佳的理由。我知道,自己的某些小小的心事,但是,没有想过去搅扰他。而他对我,也绝无任何特别的注意。第一年便这样过去了。
日期:2007-11-3 21:31:00
二
第二年,我竟然做了班主任,接手了年级里最乱的班级,对于这个结果,我很是郁闷,除了调整自己的心态接受,别无他法,他给了一个说法,说,不要求瞬间做到最好,有进步就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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