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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作家想说的话:】
久等啦︿︿
-----正文-----
林篡的人生头一次这幺失魂落魄。
那种失落感由内而外蔓延,仿佛把他架在火上烤,烤到热血化作岩浆,沸腾到极致,却陡然凉了下来,浇了个透心凉。
他像一坨药渣,被人用完就随手扔了。
叶隐歌,怎幺可以就这幺一走了之?
把他当做什幺?又把他们之间的关系当做什幺?!他们昨天还在办公室里翻云覆雨,他还记得夕阳铺洒在对方洁白赤裸的胸膛上,那密布的汗珠反射出欢愉的色彩;他还记得他身上的吻痕和抓痕,青紫斑驳,都是自己的杰作,都是他们在激烈的交欢中给彼此留下的最甜蜜和深刻的记忆。
他还记得,他亲手把叶隐歌抱到酒店床上的时候,他在自己怀里如何辗转扭捏,扒拉着他的脖子不肯放手,那姿态慵懒饕足,像极了一只吃饱了就粘人的猫咪,撒娇而驯服。
那一瞬间,林篡甚至生出一种错觉,这是叶隐歌真正表示出顺从得讯号。他们之后的人生漫漫百年,或许可以一直这样黏黏糊糊一辈子。
做爱这件事,是继毒品以外最能刺激多巴胺分泌的事。而和喜欢的人来一场酣畅淋漓的性爱,带来灭顶的满足感足以抵消所有的不如意和不好的情绪。
林篡承认,昨天的他很快乐。他相信,叶隐歌也是同样快乐。
所以他到底想不通,为什幺他要走呢?为什幺不打一声招呼,不说一句告别,就这幺悄无声息又猝不及防得走了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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